长沙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13 09:44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经信发〔2018〕22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长沙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委发〔2018〕13号)、《长沙市建设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十三五”规划》(湘府发〔2016〕39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我委制定了《长沙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长沙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的主攻方向,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是未来工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长沙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委发〔2018〕13号)、《长沙市建设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十三五”规划》(湘府发〔2016〕39 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制造业企业产品研发、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物流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应用,引领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长沙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认定两次。

第三条 长沙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认定和撤销等管理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项目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四条 申报长沙市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长沙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长沙市产业政策;

(二)设备数字化: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数的50%以上;

(三)数据采集: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技术,实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物流设备的联网运行,采集设备的运行数据,信息的上传率达到90%,实现设备实时监控;

(四)生产过程数字化:建立制造执行系统,完成车间作业计划管理和调度、工艺执行管理、物流与仓储管理、质量分析管理与跟踪、设备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数字化建设,实现车间可视化管理;

(五)车间信息集成:实现设备实时数据采集系统、制造执行系统与企业管理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实现车间软硬件系统优化运行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六)与数字化车间建设前相比较,运营成本降低15%、生产效率提高1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8%,并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第五条 申报长沙市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长沙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长沙市产业政策;

(二)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设备自动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智能服务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厂建设内容满足相应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要求(见附件1);

(四)设备数控化:数控装备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5%以上;

(五)数字化车间不少于2个;

(六)设计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要求在80%以上,具有设计知识管理功能;

(七)管理数字化:以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为核心,结合其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订单管理、生产管理、售后服务三个层面全部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构建数字化网络化制造体系;

(八)产品数字化服务:对于整机产品类,建有产品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产品远程服务;

(九)决策智能化:实现产品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制造、产品运维等环节信息系统集成;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智能技术,实现工厂全业务流程的决策、执行智能化;

(十)与智能工厂建设前相比较,运营成本降低15%、生产效率提高10%、产品研发周期降低1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8%,并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六条 组织申报。由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并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经济信息委。

第七条 评审认定。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行文认定并授牌。入选国家智能制造专项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名单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长沙市数字化车间或长沙市智能工厂并授牌。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八条 在建项目通过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后,在项目建成验收时同时开展专家复评(国家智能制造专项项目以国家专家组验收结果为准)。建成项目通过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后不再开展复评。

第九条 市经济信息委可组织专家对企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的应用实效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运营成本、用工情况、节能减排、推广前景等几方面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提出复评意见。复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称号:

(一)复评结果为不通过的;

(二)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三)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四)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第十一条 因第十条第(一)(二)项原因被撤销长沙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称号的,收回奖励资金和授牌, 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因第(四)项原因被撤销长沙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称号的,收回奖励资金和授牌,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第十二条 长沙市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通过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市经济信息委申请调整。

第十三条 上报国家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专项项目原则上从获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称号的企业中推荐。

第十四条 授牌有效期为五年,建成项目有效期自授牌之日起计算,在建项目有效期自复评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在每年新认定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中,对评审后综合排序前五十名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已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鼓励各区县对认定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给予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附件:1. 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

           2. 长沙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模板

           3. 长沙市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

附件1

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模式

1.车间/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3.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4.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实现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

6.建立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产品全生命周期闭环动态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

1.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生产工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90%以上。实现原料、关键工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和集成利用,建立实时的质量预警。

3.采用先进控制系统,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4.建立生产执行系统(MES),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5.对于存在较高安全与环境风险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6.建立工厂通信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网络协同制造模式

1.建有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

2.通过协同云平台,展示社会/企业/部门制造资源,实现制造资源和需求的有效对接。

3.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需求的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的共享、互补和对接。

4.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订单的企业间/部门间生产资源合理调配,以及制造过程各环节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生产。

5.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

6.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不断优化,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

2.建有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3.建有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和分析。

4.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五、远程运维服务模式

1.采用远程运维服务模式的智能装备/产品应配置开放的数据接口,具备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支持IPv4、IPv6等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并根据远程指令灵活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2.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能够对装备/产品上传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向用户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与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务。

3.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与设备制造商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4.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能够为智能装备/产品的远程诊断提供智能决策支持,并向用户提出运行维护解决方案。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通过持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嵌入式系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集成应用水平。

 

 

附件2

长沙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模板

申报单位(盖章):

数字化车间名称:

数字化车间地址:

申报日期:

 

 

长沙市数字化车间申请表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在区县或主管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详细地址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手机  
传真   E-mail  
近三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收(万元) 
2015      
.....      
.....      
数字化车间基本信息 数字化车间名称   车间建设状态 (在建/建成)
智能化改造预计设备和软件投资(万元)   智能化改造已完成投资(万元)  
车间建设开始时间   车间建设完成时间  
车间生产产品及产量   车间上年度产出(万元)  
车间内数字化生产线条数   车间内全部设备台套数  
其中工业机器人和机床数量   本地产工业机器人和机床数量  
车间总体描述 (从车间智能装备应用及联网、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物料配送自动化、产品信息可追溯、环境与资源能源消耗智能监控、设计与生产联动协同、售后服务智能化等方面,对拟申报示范数字化车间的智能化情况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500字。)
智能装备广泛应用 车间内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台套(产线)数   车间内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数量占全部设备比重(%)  
车间设备实现联网 车间内自动化、智能化设备联网数   车间内自动化、智能化设备联网数占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总数的比重(%)  
生产设备数据采集与监控 生产设备运行状态监控情况 (请简要说明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控、运行能耗、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的情况)
生产数据采集分析情况 设备数据采集率
生产数据采集分析情况 (请简要说明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采集、传送情况)
车间制造执行 车间计划与调度情况 (请简要说明车间作业计划生成情况)
(请简要说明根据生产制造过程实际情况实时调整的情况)
工艺执行情况 (请简要说明车间的生产进度情况)
(请简要说明车间的工艺执行情况)
物流管理情况 (请简要说明生产过程采用自动识别技术应用情况)
(请简要说明车间物流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情况)
质量管理与追溯情况 (请简要说明关键工序质量在线自动检测、报警情况)
(请简要说明质量处理情况)
(请简要说明采用记录质量信息和分析的情况)
(请简要说明产品采用批号/批次/序列号管理的情况)
设备管理情况 (请简要说明设备日常管理计划情况)
(请简要说明设备日常管理执行情况)
数字化车间建设前后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数字化车间建设前后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总体描述 (从产出水平、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绿色制造、安全生产、服务型制造等方面,对拟申报示范数字化车间建设前后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说明目前在行业内所处水平)
数字化车间建设前后经济效益情况 建设前企业年销售额(万元)   建成后企业年销售额(万元)  
建设前企业年利润(万元)   建成后企业年利润(万元)  
建设前企业年税金(万元)   建成后企业年税金(万元)  
车间人数情况 建设前车间人数   建成后车间人数  
生产效率提升情况 建设前人均产出水平(元/人/天)   建成后人均产出水平(元/人/天)   提升比例(%)  
产品不良品率降低情况 建设前产品不良品率(%)   建成后产品不良品率(%)   降低比例(%)  
运营成本降低情况 建设前运营成本(万元/天)   建成后运营成本(万元/天)   降低比例(%)  
能源利用率提升情况 建设前单位生产能耗(吨标准煤/件)   建成后单位生产能耗(吨标准煤/件)   提升比例(%)  

一、企业情况概述

(一)申报单位概况:成立时间、发展历程、资本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二)技术水平: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和条件等情况;

(三)行业优势:在相关行业、区域以及智能制造方面已具备的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已有的智能制造基础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数字化车间情况概述

(一)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的目标和任务

(二)当前国内外同行业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

(三)车间智能化改造实施前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对比,在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着重介绍,尽可能列出数据或图片)

(四)数字化车间对引领行业转型升级的示范点、创新点;

三、数字化车间具体情况介绍

(一)智能装备应用情况。车间内应用的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情况,包括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以及设备的具体功能及性能指标等。

(二)车间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情况。车间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的情况,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自动化数据采集内容及覆盖情况。请提供车间信息通信系统与网络结构图,对架构进行说明;提供实现系统、装备、零部件以及人员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的方案;详细描述企业信息安全保障的情况。

(三)生产过程执行情况。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控、故障报警和诊断分析情况,生产任务指挥调度、车间作业计划生成情况。请提供制造执行系统的架构,描述与生产直接相关的子系统的功能;描述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和设计系统集成的技术方案。

(四)物料配送自动化情况。生产过程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的情况。请提供物流信息化系统的整体架构图;物流设施及设备的清单;描述物流系统的自动化、柔性化和网络化特征。请描述电子单证、无线射频识别等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情况。请提供物流信息链软硬件系统架构图、信息集成图;描述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动方式及效果;提供物流过程可视化、可追溯管理的实施方案;描述定制化增值服务的类别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四、相关附件

(一)企业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二)车间内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的购置发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提供的附件。建成项目另附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数字化车间建设成效的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附件3

长沙市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

申报单位( 盖 章 ):

智能工厂名称:

智能工厂地址:

申报日期:

 

 

一、企业和智能工厂基本信息

(一)企业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手机  
传真   E-mail  
企业法人 姓名 职务和职称 电话
     
近三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收(万元)
2015      
....      
....      
(二)智能工厂基本信息
智能制造新模式 □离散型智能制造模式    □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
□网络协同制造模式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
□远程运维模式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状态 (建成/在建)
智能工厂建设预计设备和软件投资(万元)   实际完成投资(万元)  
建设开始时间   建设完成时间  
智能工厂包含数字化车间个数   智能工厂包含数字化生产线条数  
数字化车间名称 1.
2.
3.

项目简述

(对项目的智能化特征进行简要描述, 400字左右。)





 

二、智能工厂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实施的先进性(与项目实施前的效果比较,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目标产品市场前景分析、三降两提高指标完成情况)

三、项目实施现状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设内容。

1.项目系统模型建立与运行情况。

请分别提供工厂总体设计模型、工程设计模型、工艺流程及布局模型的架构及说明;提供上述系统模型模拟仿真的情况。

2.先进设计技术应用和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建设情况。

请描述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的应用情况,以及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和优化的情况;提供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的整体架构图,描述其主要功能。

3.关键技术装备应用情况。

请提供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的应用与集成情况。

4.生产过程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建设情况。

请提供生产过程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的整体架构及功能描述。

5.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建设情况。

请提供制造执行系统(MES)的架构,描述其主要子系统的功能;提供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架构,并描述其主要子系统的功能。

6.工厂内部网络架构建设及信息集成情况。

请提供工厂内部工业通信网络结构图,并对架构进行说明;提供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和设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集成的技术方案及运行情况;提供全生命周期产品信息统一平台的架构,说明其运行情况。

7.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请描述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防护体系和功能安全保护系统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设内容。

1.项目系统模型建立与运行情况。

请分别提供工厂总体设计模型、工程设计模型、工艺流程及布局模型的架构及说明,并提供上述系统模型模拟仿真的情况。

2.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请提供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架构图、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描述现场数据采集与分析情况。

3.先进控制系统建设情况。

请提供先进控制系统架构图、系统建设情况;描述关键环节实现自动控制与在线优化的总体情况。

4.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建设情况。

请提供制造执行系统(MES)的架构,并描述其主要子系统的功能;提供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架构,及其主要子系统的功能。

5.健康安全环境监控情况。

对于存在较高安全风险和污染排放的项目,请提供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情况,安全生产的监控情况,描述在线应急指挥系统主要功能及运行情况。

6.工厂内部网络架构建设情况。

请提供项目的信息通信与网络系统的架构,并对架构进行描述;描述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信息集成的技术方案;描述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实现信息集成的技术方案;提供全生命周期数据统一平台的架构,说明其建设和运行情况。

7.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请描述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防护体系和功能安全保护系统的建设情况。

(三)网络协同制造模式建设内容。

1.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建设情况。

请提供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的软硬件系统架构图(包括技术架构、逻辑架构等)和运行规则;说明各协同企业的信息系统与该平台对接方式。

2.开展协同开发的情况。

请描述跨企业、跨部门开展协同开发的业务流程,以及异地资源的统筹和协同情况。

3.开展协同制造的情况。

请描述基于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所提供的制造服务和资源,企业间、部门间的典型应用场景。

4.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情况。

请提供产品溯源体系的建设情况,描述主要环节信息溯源服务开展情况。

5.制造服务和资源的动态分析和柔性配置情况。

请描述企业制造资源协同平台实现对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的动态分析和柔性配置功能。

6.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请描述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建设内容。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的情况。

请提供可定制产品的品类、各品类可定制的参数、定制服务模式、用户定制流程、企业个性化制造流程。

2.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的建设情况。

请提供个性化定制平台的软硬件系统架构图,包括技术架构、逻辑架构等,描述与用户的交互方式等功能。

3.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建设情况。

请提供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建设情况,描述对用户个性化需求数据的挖掘和分析的情况。

4.个性化定制平台与相关系统集成情况。

请提供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客户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的协同与集成情况。

(五)远程运维服务模式建设内容。

1.智能装备/产品的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功能。

请描述智能装备/产品的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功能,及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数据接口格式。

2.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

请提供远程运维服务平台的系统架构(包括技术架构、逻辑架构等)和详细功能;描述基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提供的具体增值服务,以及各种增值服务的业务流程和实施方案。

3.远程运维服务平台与相关系统集成情况。

请提供远程运维服务平台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的集成方案。

4.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建设情况。

请描述专家库、专家咨询系统的系统架构、主要功能、运行情况。

5.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请描述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建设情况。

四、示范作用(突出对典型行业和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示范价值和推广计划。)

五、相关附件

(一)企业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二)企业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控制系统、软件的清单及品牌、供应商和发票复印件;

(三)企业智能制造方面取得的专利清单;

(四)其他要求提供的附件。建成项目另附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工厂建设成效的电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